李卓吾先生遗言

李贽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春来多病,急欲辞世。幸于此辞,落在好朋友之手。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尔等不可不知重也。

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向南开作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既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后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虽马诚老能为厚终之具,然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矣。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

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余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一白布中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布廿字交缠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出,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于圹所,即可装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主人矣。既安了体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横阁其上。阁了,仍用芦席五张铺于椽子之上,即起放下原土,筑实使平,更加浮土,使可望而知其为卓吾子之魄也。周围栽以树木,墓前立一石碑,题曰:“李卓吾先生之墓。”字四尺大,可托焦漪园书之,想彼亦必无吝。

尔等欲守者,须是实心要守。果是实心要守,马爷决有以处尔等,不必尔等惊疑。若实与余不相干,可听其自去。我生时不着亲人相随,没后亦不待亲人看守,此理易明。

幸勿移易我一字一句!二月初五日,卓吾遗言。幸听之!幸听之!

作品简介

《李卓吾先生遗言》是明代文学家李贽创作的一篇散文。这是一份遗言,是李贽关于自己身后土葬的安排,说得很具体,不用棺木,连一块板材也不用,贴身只要十张芦席,几根木椽,随身日常穿的衣服和一块白布就行,充分反映了作者适性率真的人生宗旨。全文语意沉稳,文字朴实,言语真切至到,尽是天然纯真的真性情。

创作背景

晚年的李贽,因身体多病,常想到死。他在《与周友三》中说:“今年不死,明年不死,年年等死,等不出死,反等出祸。然祸来又不即来,等死又不即死,真令人叹尘世苦海之难逃也,可如何!但等死之人身心俱灭,筋骨已冷,虽未死,即同死人矣。”在《与友人书》中又说:“多一日在世,则多沉苦海一日,诚不见其好也。……所喜多一日则近死一日。”(均见《续焚书》卷一)明神宗万历三十年(1602)春天,七十六岁的李贽病势沉重,有旦暮辞世之感,于是草拟了《遗言》,对后事做了安排。

  • 赏析

作为哲人巨子的李卓吾是不怕死的,他曾提出过有名的“三不”,即“不畏死”“不怕人”“不靠势”(《续焚书》卷一《与耿克念》),面对死亡,泰然处之,视死如归,这只要看一下他对后事的安排竟是如此有条不紊,连拾他遗体的门板要及时归还主人都想得到并且写在《遗言》之中,就可以知道他在死亡面前是如何地镇定自若了。透过这种镇定,人们看到了李卓吾那种对于生死已大彻大悟的哲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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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

李贽

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

李贽(1527—1602),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被诬,下狱,自刎死。李贽著有《焚书》《藏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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