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新荷应诏

南北朝 沈约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勿言草卉贱,幸宅天池中。

微根才出浪,短干未摇风。

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

作品简介

《咏新荷应诏》是南朝文学家沈约的诗作。此诗咏荷以抒怀,是应诏之作。先写荷花植根天子之池受人注目,再描绘荷花初生水面的景象,最后表现荷花蕴育着的力量。诗人看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遥想自己幼小时的辛酸,他不禁深感慨。他不禁充满自信地说:新荷的今天虽然为人们所轻贱,但它在明天,定将是姹紫嫣红的创造者。诗人幸而言中,后来他历仕宋、齐、梁三朝,封侯拜相。他在文学上的“紫”“红”之才,也充分发挥出来了,不仅衣被当世,而且也惠泽后人。

创作背景

据《粱书·沈约传》记载,沈约幼年因父亲被诛,被迫潜窜他地,以后虽然“会赦免”,却“流寓孤贫”。但他“笃志好学、昼夜不倦”,最终“遂博通群籍”,累官至步兵校尉,“管书记,直永寿宫,校四部图书”,堂堂皇皇地进入“天池”,成为当世首届一指的大学者、大手笔。诗人看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遥想自己幼小时的辛酸,他不禁深感慨创作《咏新荷应诏》这首五言诗。

  • 赏析

荷花是一种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又名莲、芙蕖,古时也称为芙蓉。它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性,素来为诗人墨客们所赞颂,用以自喻和他喻。此诗即是其中的一首。

诗的一、二句以议论入题,针对人们因荷花是草卉而轻贱它的心理而发。天池,本谓神话中的瑶池。此诗是“应诏”之作,故这里“天池”应指皇宫内的荷池。两句意谓荷花虽为草卉之物,但其有幸植根天子之池,自与其他山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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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

南朝梁开国功臣,政治家、文学家

沈约(441—513),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省武康县)人。出身贵族,而年幼孤贫。笃志好学,博览群书。历仕宋、齐、梁三朝,官至尚书令。他是齐、梁文坛的领袖,首创“四声八病”之说,与谢脁、王融等创作新体诗,称“永明体”,对唐代格律诗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诗内容广泛,讲究声韵、对仗。有辑本《沈隐侯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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