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

辛弃疾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zuìtiǎodēngkànjiànmènghuíchuījiǎoliányíngbǎifēnhuīxiàzhìshíxiánfānsàiwàishēngshāchǎngqiūdiǎnbīng

zuòfēikuàigōngxiánjīngliǎoquèjūnwángtiānxiàshìyíngshēngqiánshēnhòumíngliánbáish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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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是宋代词人辛弃疾的作品。此词通过对作者早年抗金部队豪壮的阵容和气概以及自己沙场生涯的追忆,表达了作者杀敌报国、收复失地的理想,抒发了壮志难酬、英雄迟暮的悲愤心情;通过创造雄奇的意境,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形象。全词在结构上打破成规,前九句为一意,末一句另为一意,以末一句否定前九句,前九句写得酣恣淋漓,正为加重末五字失望之情,这种艺术手法体现了辛词的豪放风格和独创精神。

创作背景

辛弃疾21岁时,就在家乡历城(今山东济南)参加了抗金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回到南宋,当过许多地方的长官。后来,他长期不得任用,闲居近二十年。公元1188年,辛弃疾与陈亮在铅山瓢泉会见,即第二次“鹅湖之会”。《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此词当作于这次会见分别之后。

辛弃疾

辛弃疾

南宋官员、将领,豪放派词人

辛弃疾(1140—1207),字幼安,号稼轩,历城(今山东济南)人。二十一岁参加抗金义军,曾任耿京军的掌书记,不久投归南宋。历任江阴签判,建康通判,江西提点刑狱,湖南、湖北转运使,湖南、江西安抚使等职。四十二岁遭谗落职,退居江西信州,长达二十年之久,其间一度起为福建提点刑狱、福建安抚使。六十四岁再起为浙东安抚使、镇江知府,不久罢归。一生力主抗金北伐,并提出有关方略,均未被采纳。其词热情洋溢、慷慨激昂,富有爱国感情。有《稼轩长短句》以及今人辑本《辛稼轩诗文钞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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