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五首·其一

白居易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zhāozhēnwěirénbiànwǎngjīnláishì

dànàizāngshēngnéngzhàshèngzhīníngjiěyáng

cǎoyíngyǒu耀yàozhōngfēihuǒsuītuánshìzhū

fáncháijiānzhàochéngliánguāngcǎish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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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放言五首》为唐代诗人白居易的组诗作品,是一组富含哲理的政治抒情诗。在这五首诗中,作者根据自己的阅历,分别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已见,以表明对当时社会政治的态度并告诫世人。第一首诗放言政治上的辨伪──略同于近世所谓识别两面派的问题;第二首诗主要讲祸福得失的转化;第三首诗流传最广,以通俗的语言说明了一个道理:若想对人、事得到全面的认识,都要经过时间的考验,从整个历史去衡量、判断,而不能只根据一时一事的现象下结论;第四首诗通篇谈世事人生的变化;第五首诗艺术地说明了新陈代谢是宇宙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本规律这一道理,而正确的人生态度应该是:多考虑如何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为国家民族做出应有的贡献。诗人借助形象,运用比喻,把抽象的哲理表现为具体的艺术形象,因此虽通篇议论说理,但启人深思,并不乏味。

创作背景

据序文可知,这组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白居易在被贬谪去江州(浔阳)途中。元和五年(810年),白居易的好友元稹因得罪了权贵,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元稹在江陵期间,写了五首《放言》诗表示自己的心情:“死是老闲生也得,拟将何事奈吾何”(其一),“两回左降须知命,数度登朝何处荣”(其五)。过了五年,白居易因上书急请追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遭当权者忌恨。当年六月,被贬为江州司马。这时元稹已转官通州司马,闻讯后写下了充满深情的诗篇——《闻乐天授江州司马》。白居易在贬官途中,风吹浪激,感慨万千,写下《放言五首》奉和。

白居易

白居易(诗魔)

唐代现实主义诗人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太原(今属山西)人。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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