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园花下赠刘郎中

白居易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怪君把酒偏惆怅,曾是贞元花下人。

自别花来多少事,东风二十四回春。

作品简介

《杏园花下赠刘郎中》是唐代白居易所创作的七言绝句。此诗写诗人在花下,感慨刘禹锡二十多年的坎坷遭遇,不一一列举,亦不直接抒情,而以“多少事”三字概括二十四年经历。此诗语句似平淡而意蕴沉潜。

创作背景

《杏园花下赠刘郎中》此诗作于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年),时诗人白居易在长安,这首诗是游曲江池畔杏园时写的。白居易和刘禹锡是很要好的朋友。唐顺宗即位之初,任用王叔文进行革新,史称永贞革新。仅仅几个月,这场革新就在保守势力的反对下失败了。当时,刘禹锡年仅33岁,任监察御史,由于参与永贞革新,被贬为朗州司马。二十多年后,他回到京城长安任职,春游曲江时,刘禹锡抚今追昔,心生惆怅,白居易就写了这首诗赠给他。

  • 赏析

“怪君把酒偏惆怅”既写出了重新进京任职的刘禹锡的伤感,而一个“怪”字又为推究伤感背后的原因作了铺垫。饱含着伤感,刘禹锡也曾经是贞元年间长安城中得意的看花之人,与诗人相比,他更少年得志,虽然二人年龄相同,但刘禹锡中进士的时间要早得多。而在诗人默默无闻地做“校书郎”的时候,刘禹锡已经参与权力中心的运作了。那时,刘禹锡年岁已老,官位仍然不高,在比资历要低得多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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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白居易(诗魔)

唐代现实主义诗人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太原(今属山西)人。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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