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

李渔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1)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芙蕖和草本花卉好像稍有不同,然而它有根没有木质的树幹,是一年生的植物,这些性质和草本是相同的。花谱书中说:“在水中生长的叫草芙蓉,在陆地生长的叫旱莲。”那么这就不能说芙蕖不是草本了。我爱芙蕖,在夏季靠这花才能活下去,不是故意效仿周敦颐重复前人早已说过的话,而是因为芙蕖适合人的心意,它的可爱不是一两点就可以讲尽的,请让我一一把它说出。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4)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1)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7)妍。有风既作飘飖(8)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5)(2)矣。(9)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6),后先相继,自夏(10)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11)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12)。此皆言其可(3)者也。

在花的最佳观赏时节,只在花开的那几天,在此以前、以后都属于无人问津的时候。芙蕖就不是这样:从初生的小荷叶出水那一天起,(小荷叶)就点缀在碧绿的的水面上;到了荷叶长大后,则一天一天地高起来,一天比一天美丽。有风的时候就作出飘摇的姿态,没风时也呈现出袅娜的身姿。这样,我们在花未开的时候,便先享受它那无穷的逸致情趣了。花开的时候,娇艳得像要滴下来,先后相继开放,从夏天直开到秋天,这对于花来说是它的本性,对于人来说就是应该得到的享受了。到了花朵凋谢,也可以告诉主人说,没有对不住您的地方;(莲花)竟然又在花蒂下生出莲蓬,蓬中结了果实,在水中亭亭独立,还像未开的花一样,和翠绿的荷叶一起耸立(在水上),不到白露成霜的时候,它所能做的事不会停止。这都是说它适合观赏啊。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

嗅着香气宜人,有荷叶的清香,荷花特别的香味;(用它来)避暑,暑气就会因它而减退;(用它来)纳凉,凉气就会因它而产生。

至其可人之口(1)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2)者也。

说到它适合人们吃的地方,就是莲籽与藕都可以放入盘中,一齐摆上餐桌,使人牙齿和脸颊香味芬芳。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1),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只有经过霜打的残枯的叶子,零落不堪,似乎成了被遗弃的废物;但是把它摘下,收藏起来,又可以在以后用来包裹东西。

是芙蕖者也,无一时一刻不适耳(1)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所以,荷花这种东西,没有一时一刻不适于人们眼睛的观赏,没有哪部分哪一点不供家常的用途。(它)有五谷的实质而不占有五谷的名义,集中百花的长处而除去它们的短处。种植的利益难道还有比它还大的吗?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1)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2),望天乞水以救之,怠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我视为生命的四种花草中,以芙蕖最为宝贵。可惜酷爱了它一生,却不能得到半亩方塘作它容身立足赖以生存的地方。只是挖了个凿斗大的小水池,栽几株来安慰自己,又时常为小池漏水而忧虑,祈求上天降雨来拯救它,这大概是所说的不善于培养生灵而把它的生命当作野草一样作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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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芙蕖》是明末清初李渔散文。全文写“芙蕖”之“可人”,以“可目”为主,其他为宾。李渔著有《闲情偶寄》,是他对自己生活的所见所闻的总结性的书。“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秋海棠为命,冬以腊梅为命。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下文“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亦本此。

李渔

李渔

清代文学家、戏剧家

李渔(1611—1680),字笠翁,兰溪(今浙江省兰溪市)人。曾居杭州10年,后又居金陵(今江苏省南京市)达20年,经营书铺,名芥子国”,以刊书闻于时所作传奇《比目鱼风筝误》等十种,全称《笠翁十种曲》。另有短篇小说集《十二楼》(一名《觉世名言》),诗文杂著《李笠翁一家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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