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谏宠州吁

先秦 左丘明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作品简介

《石碏谏宠州吁》是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篇文章,出自《左传·隐公三年》。文章讲述了卫国大夫石碏针对当时卫庄公对公子州吁“有宠而好兵,公弗禁”之事进行了规劝进谏。其谏言有三层内容:其一说明骄奢淫逸来源于娇纵溺爱;其二说明受宠则骄横,就不会安于自己地位低下而生怨恨;其三,从此以后,下欺上,疏间亲,祸事就注定要来了。这三层意思逻辑递进,环环相扣,在情在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宠”致亡的必然性,被认为对子孙后代的教育很有意义。

创作背景

《石碏谏宠州吁》这篇文章记述了鲁隐公三年(前720年),石碏劝谏卫庄公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事。州吁是卫庄公的一个宠妾所生,卫庄公爱屋及乌,对他也格外宠爱,即使对他喜好军事这种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卫国大夫石碏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向卫庄公进谏,劝庄公爱子应该用道义,不要让他走上邪路。但庄公听不进去,结果鲁隐公四年(前719年)即第二年,就发生了州吁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亏石碏用计,大义灭亲,借陈国国君之手把弑君乱国的州吁和自己的儿子——助纣为虐的石厚抓住,并派人把他们杀死。

  • 赏析

如何爱子,对一个国君来说,决不单单是他个人的问题,这将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正因为这样,所以石碏才进谏卫庄公。但石碏进谏,并没有像许多进谏者那样,举述以往有关的历史经验教训;而是开门见山,一上来就切入谏旨,提出“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观点。接着,便有的放矢地指出“骄、奢、淫、佚”是使“爱子”走上邪路的来由;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则是为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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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

左丘明(史学开山鼻祖)

春秋末期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散文家

左丘明(前502—422年),单姓左,名丘明。左丘明曾任鲁国史官,孔子编订六经,左丘明为解析六经之一《春秋》而著《左传》,亦著《国语》。《左传》《国语》两书记录不少西周、春秋的重要史事,史料翔实,文笔生动,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中国传统史学的创始人,被史学界推为中国史学的开山鼻祖,被誉为“百家文字之宗,万世古文之祖”“文宗史圣” “经臣史祖”,孔子、司马迁均尊左丘明为“君子”。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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