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明府去官

钱起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谤言三至(1)后,直道(2)何如(3)

诽谤诋毁人的谗言说了三遍后,谗言也就变成真的了。贤明之官遭谤去职,正直的人又将如何呢?

今日蓝溪水(1),无人不夜(2)

清明的李明府去官之后,你看今日蓝田县的蓝溪之上,夜里无处不有人在渔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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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送李明府去官》是唐代诗人钱起的作品。此诗写李明府忠而被贬,对友人的不幸遭际寄予了深切同情。全诗言简意赅,直抒胸臆。诗中对谗言害人,直道难行的社会黑暗现实,对朝廷听信谗言,迫害贤臣的腐败政治,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同时对朝廷亲小人、远贤臣的严重后果直言不讳地进行暴露和直述。

创作背景

这首诗当作于钱起任蓝田县尉期间,时间为公元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至766年(唐代宗大历元年)。李明府,即蓝田县令李行父。李明府何时罢官,时间不详,很可能是在钱起任蓝田县尉期间。李明府同诗人交情深厚,钱起在旅居长安困难之际,曾得到李明府的救济和帮助。李明府很有政绩,钱起在《长安客舍赠李行父明府》诗中曾称赞他:“谁谓兵戈际,鸣琴方一弹。 理烦善用简,济猛能兼宽。 夙夜念黎庶,寝兴非宴安。”这样清政爱民的好官竟然“去官”,诗人不禁深为其感到冤枉和愤慨,挥毫写下了此诗。

钱起

钱起

唐代诗人

钱起(722—780),字仲文,吴兴(今浙江省湖州市区)人。公元751年(唐玄宗天宝十年)登进士第,曾任蓝田尉,官终考功郎中。“大历十才子”之一。诗以五言为主,多送别酬赠之作,有关山林诸篇,常流露追慕隐逸之意。与刘长卿齐名,称“钱刘”;又与郎士元齐名,称“钱郎”。有《钱考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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