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州泺源石桥记

苏辙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泺水之源,发于城之西南山下,北流为瑝,其浅可揭。城之西门,跨而为桥。自京师走海上者,皆道于其上。每岁霖雨,南山水潦暴作,汇于城下,桥不能支,辄败。

熙宁六年,七月不雨,明年夏六月乃雨,淫潦继作,桥遂大坏。知历城施君辩言于府曰:“水岁为桥害,请为石桥,以纾其役。距城之东十五里,有废河败堰焉,其弃石铁可取以为用。”

府用其言,以告转运使,得钱二十七万,以具工廪之费。取石于山,取铁于府,取力于兵。自九月至十一月而桥成,民不知焉。三跌二门,安如丘陵,惊流循道,不复为虐。

方其未成也,太守李公日至于城上,视其工之良窳与其役之劳佚,而劝相之。知历城施君实具其材,兵马都监张君用晦实董其事。桥之南五里,有大沟焉,属于四涧,以杀暴水之怒,久废不治,于是疏其堙塞,筑其缺而完之。桥之西二十步有沟焉,居民裴氏以石壅之,而屋于其上,水不得泄,则桥受其害,亦使去之,皆如其旧而止。又明年,水复至,桥遂无患。

从事苏辙言曰:桥之役虽小也,然异时郡县之役,其利与民共者,其费得量取于民,法令宽简,故其功易成;今法严于恤民,一切仰给于官,官不能尽办,郡县欲有所建,其功比旧实难。非李公之老于为政与二君之敏于临事,桥将不就。夫桥之役虽小,然其劳且难成于旧则倍,不可不记也。遂为之记。

苏辙

苏辙

北宋时期官员、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苏辙(1039—1112),字子由,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轼之弟,人称“小苏”。宋神宗年间曾任翰林学士、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为著名散文家,哲宗元祐年间参加过治河争论,为第三次回河的主要反对者。为文以策论见长,在北宋也自成一家,但比不上苏轼的才华横溢。他在散文上的成就,如苏轼所说,达到了“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著有《栾城集》。与其父苏洵、兄苏轼合称“三苏”,均在“唐宋八大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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