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丁仪

两汉 曹植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初秋凉气发,庭树微销落。

凝霜依玉除,清风飘飞阁。

朝云不归山,霖雨成川泽。

黍稷委畴陇,农夫安所获。

在贵多忘贱,为恩谁能博?

狐白足御冬,焉念无衣客。

思慕延陵子,宝剑非所惜。

子其宁尔心,亲交义不薄。

作品简介

《赠丁仪》是三国时期曹魏文学家、“三曹”之一曹植的一首赠人之作。曹植此诗约作在曹丕称帝不久,内容为对曹丕不重用丁仪不满,以及对丁仪表示同情和爱莫能助的歉疚之意。诗中也反映了农民生活的苦痛,从而表现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同情。

创作背景

曹操曾打算把女儿嫁给丁仪,后来遭到曹丕阻挠未成。丁仪与曹植友善。曹操一度宠爱曹植,想立为太子,丁仪及其弟丁廙(yì)竭力促成其事,故为曹丕所忌恨。曹丕即位后不久,就把丁仪兄弟杀掉了。这首诗作于曹丕初即位时,虽然当时丁仪还未遭迫害,但他忧心惴惴,郁郁不得志。于是,曹植写此诗安慰他,并表达自己真挚的友情。

  • 赏析

该诗以写景起调,是曹植诗常用的手法,然这种写景已不同于《诗经》中起句写景的比兴象征意义,而曹植诗起调的写景往往既有刻画真实景物的作用,同时又渲染出一种悲壮的气氛,令诗意高昂慷慨,前人说曹植的诗“工于起调”,就是指这种句子。如“惊风飘白日,忽然归西山”(《赠徐干》),“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杂诗六首》),“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野田黄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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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

曹植

三国时期文学家

曹植(192—232),字子建,曹操子,曹丕弟。封陈王,谥曰思,故世称陈思王。自称“生乎乱,长乎军”。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深得曹操赏爱,几乎被立为太子,终因“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而失宠。其创作以建安二十五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诗歌主要是歌唱他的理想和抱负,后期诗歌主要是表达由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所激起的悲愤。他是第一位大力写作五言诗的文人,为建安文学中成就最高者。宋人辑有《曹子建集》,今又有《曹植集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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