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并序 其一一○

王梵志

原文 拼音版

官职莫贪财,贪财向死亲。

有即浑家用,曹罗唯一身。

法律刑名重,不许浪推人。

一朝囹圄里,方始忆清贫。

王梵志

王梵志

唐初白话诗僧

王梵志(生卒年不详),原名梵天,黎阳(今河南浚县东南)人。其诗语言浅近,大半类于佛家偈语,开初唐白话诗先河。其集已佚,唐宋诗话、笔记及敦煌残卷中尚存其若干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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