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鹭

两汉 佚名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版本一】

朱鹭何食食茄下。不食不吐将以问谏者。

【版本二】

朱鹭鱼以乌,路訾邪鹭何食?

食茄下。不之食,不以吐,将以问谏者。

作品简介

《朱鹭》是汉代乐府诗中的《铙歌十八曲》之一,属《鼓吹曲辞》。此诗以不捕鱼的朱鹭为喻,说朱鹭理应到荷叶下去捕鱼,但看不到它去捕鱼,更看不到它把捕获的鱼儿吐给主人,旨在抨击那纵奸养慝的失职的谏官。全诗采用民谣形式,短小活泼,比喻形象而意蕴深厚,形象简明而寓意豁然。

创作背景

《朱鹭》在《乐府诗集》中属《鼓吹曲辞》。历来对其题旨的理解亦分歧颇大,或谓刺上以利禄驭士,或以为纪祥瑞之颂歌,或以为讽刺时政、抨击谏官失职之作。《朱鹭》古曲与鼓乐相连,而汉乐府《朱鹭》曲尤重在“咏谏鼓”,此或与谏官之道有关。古代朝廷上树立一面大鼓,上面装饰有一只红色的鹭鸟。这面鼓,就是面谏皇帝时用的。朝臣向皇帝进谏时,就要先击鼓。《朱鹭》假借咏鼓,以勉励进谏者要敢于向皇帝尽情吐露忠言。

  • 赏析

《朱鹭》一诗,以不捕鱼的朱鹭为喻,旨在抨击那纵奸养慝的失职的谏官。《诗比兴笺》云:“《魏书·官氏志》,以伺察者为侯官,谓之白鹭,取延颈远望之意。汉初内设御史大夫,外设刺史,纠举权贵奸猾,故取鹭为兴。……荷下鱼所聚,故鹭当食于荷下。苟不之捕食,又不以吐者告,则纵奸养慝,所司何事乎!诗曰:‘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将以问谏者之谓也。”既指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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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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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身份不明或尚未了解姓名作者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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