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山海经十三首·其十

魏晋 陶渊明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精卫(1)(2)微木(3),将以填沧海。

精卫衔来细木草,誓将以之填东海。

刑天(1)舞干戚,猛志(2)固常在。

刑天头掉挥斧盾,壮志依然常存在。

同物(1)既无虑,化去(2)不复悔。

等同万物无所虑,死去亦无可后悔。

(1)在昔心(2)良辰(3)(4)可待。

空有当年雄壮志,良机已过岂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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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本诗原为《读〈山海经〉》诗的第十首,诗中歌颂了精卫和刑天的坚强斗争精神,寄托着诗人慷慨不平的心情和意愿。诗中所写的“精卫”和“刑天”是《山海经》中的两个动人的故事。

精卫、刑天是神话传说中的两个具有反抗精神的形象。诗人借对这两个形象的咏叹来表达他对于时事的愤激之情。有人说,陶渊明“浑身静穆”,对时事毫不关心;有人说,陶渊明尊崇上帝,不敢歌颂与帝斗争之神,这是个误会。陶渊明不仅歌颂精卫、刑天不屈不挠的复仇思想,而且还称赞伯夷、叔齐,颂扬过荆轲。他们有的反对使用“暴力”,有的宣扬惩治“暴君”。所以,鲁迅先生说陶渊明的这类诗篇是“金刚怒目”式的。

创作背景

关于这组诗的创作背景学界尚有争议。逯钦立认为这组诗大约作于晋安帝义熙三年(407)或四年(408),陶渊明处于归园田居前期,耕种之余便以琴书自娱。这期间他读了《山海经》及另一些神话、历史书如《穆天子传》之类,有感而作这十三首诗。而邓小军认为这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孟二冬则说这组诗大约作于宋武帝永初三年(422),陶渊明五十八岁。

陶渊明

陶渊明

东晋诗人、辞赋家、散文家

陶渊明(365—427),一名潜,字元亮,自号"五柳先生",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曾任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彭泽令等,后去职归隐,绝意仕途。长于诗文辞赋。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被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有《陶渊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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