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

李翱

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诗人

简介 诗文

李翱(774—836),字习之,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诗人,凉武昭王李暠十三世孙,北魏司空李冲十世孙,贝州司法参军李楚金之孙。

贞元十四年(798年),进士及第,授校书郎,迁京兆司录参军。元和初年,历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考功员外郎、礼部郎中。得到宰相李逢吉举荐,出任庐州刺史。唐文宗即位,授谏议大夫、中书舍人,举荐柏耆不当,降任少府少监,外任为郑桂潭襄四州刺史、检校户部尚书、山南东道节度使。

会昌元年,卒于襄阳,谥号为文,故称李襄阳、李文公。曾从韩愈学古文,推进古文运动。思想上,一生崇儒排斥佛老,认为孔子是“圣人之大者也”,主张言行应以儒家的“中道”为标准。著有《复性书》《李文公集》。《全唐诗》存诗7首,判1首。《全唐诗续拾》补诗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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