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阳

李梦阳

明代中期文学家,复古派前七子的领袖人物

简介 诗文 名句

李梦阳(1473年-1530年),字天赐,又字献吉,号空同字,祖籍河南扶沟,庆阳府安化县(今甘肃省庆城县),明代文学家。

李梦阳出身寒微,于弘治六年(1493年)举陕西乡试第一,次年中进士。因连丧父母,在家守制。直到弘治十一年(1498年),出任户部主事,后迁郎中。弘治十八年(1505年),因弹劾张鹤令,被囚于锦衣狱,不久宥出。正德元年(1506年),因替尚书韩文写弹劾刘瑾奏章,被谪山西布政司经历,不久得释。复起任原官,迁江西提学副使。后因替朱宸濠写《阳春书院记》而削籍。不久去世。

李梦阳善工书法,得颜真卿笔法,精于古文词。其与何景明、徐桢卿、边贡、康海、王九思、王廷相被称为“前七子”,是前七子的领袖人物。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强调复古。李梦阳著有文集《乐府古诗》三十六卷、《疏书碑志序集文》二十七卷、《空同集》八卷刊行于世。李梦阳所倡导的文坛复古运动盛行了一个世纪,后为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为代表的公安派所替代。其《自书诗》师法颜真卿,结体方整严谨,不拘泥规矩法度,学卷气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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