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豪 (1831~1918.5.13) 字卓人,号次逋,福建厦门人。清咸丰年间举人。博览史书,又具文才。1862年(清同治元年)到台湾,居住在艋舺(在今台北市)。时值台湾彰化戴潮春起事,便根据见闻写成《东瀛纪事》二卷,记述戴潮春起事始末。1868年(同治六年)受聘修淡水厅志,成书15卷,又撰《淡水厅志订谬》。后受聘澎湖文石书院,担任主讲。并著书,对澎湖地区国计民生之事进行评述。后移居金门。晚年从事著书及诗歌创作,死于1918年。著有《东瀛纪事》、《澎湖厅志》、《金门志》、《诵清堂诗抄》等。
林豪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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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七律四则·其一
前人田地后人收,命里无财莫强求。有事不如无事好,出门欢喜入门愁。常将冷眼看螃蟹,莫替儿孙作马牛。一个铜钱四两福,谁人肯向死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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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七律四则·其三
把了千钱要万钱,人生不乐也徒然。今朝有酒今朝醉,一日清闲一日仙。瓦罐不离井上破,巧妻常伴拙夫眠。东瓜扯到豆棚里,千里姻缘一线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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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七律四则·其四
黑心人有马儿骑,岂可人无得意时。怕者不来来不怕,疑人莫用用不疑。虾蟆想吃天鹅肉,老虎要吞蝴蝶儿。善恶到头终有报,得便宜是失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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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孝子歌
竹城孝子年十五,萱闱早逝依慈父。慈父齿衰病在床,孝子侍疾不知苦。剖肝合药总无灵,刲股调羹那得愈。孝子愀然有所思,此身肤发亲所遗。安得将身分疾痛,亲急不救何用儿。抽刀断指指血湿,染血书词气呜唈。巫阳有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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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七律四则·其二
石崇豪富范丹贫,世事如棋局局新。阴地不如心地好,买科便是发科人。在山靠山水靠水,装鬼像鬼神像神。万事不由人计较,一朝天子一朝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