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

苏轼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腹蛇蚶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

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

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

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

与可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请者,足相蹑于其门。与可厌之,投诸地而骂曰:“吾将以为袜材。”

士大夫传之,以为口实。及与可自洋州还,而余为徐州。与可以书遗余曰:“近语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袜材当萃于子矣。”

书尾复写一诗,其略云:“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

予谓与可:“竹长万尺,当用绢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笔砚,愿得此绢而已。”

与可无以答,则曰:“吾言妄矣。世岂有万尺竹哉?”

余因而实之,答其诗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

与可笑曰:“苏子辩则辩矣,然二百五十匹绢,吾将买田而归老焉。”

因以所画筼筜谷偃竹遗予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

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予诗云:“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

与可是日与其妻游谷中,烧笋晚食,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予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

作品简介

《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是北宋文学家苏轼创作的一篇散文。全文分三段。第一段从文与可的画竹理论写起,突兀不凡,生面别开,起首就给人以一种新鲜感;第二段叙述作者和文与可交往中的趣事;最后一段说明写作此文的缘由。这篇散文语言天然本色,朴素清新;全文好似从作者胸中自然流出,滔滔泪泪,毫无滞碍,所用语言不加雕琢,文从字顺,活泼流畅。

创作背景

筼筜谷在陕西洋县西北,谷中多竹。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文同任洋州知州,曾在此谷中筑亭。文同是苏轼的表兄兼好友,北宋画家,善画山水,尤善画竹,创深墨为面,淡墨为背的竹叶画法,开后世“湖州竹派”,曾画《筼筜谷偃竹》赠苏轼。元丰二年(1079)正月,文与可病逝。七月,苏轼在湖州曝晒书画,看到文与可的这幅遗作,写了《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这篇题记。

  • 赏析

《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不过是一篇绘画题记,却写出了文同高明的画论、高超的画技和高尚的画品,写出了作者自己与文同的友谊之深,情感之厚;文章看去好像随笔挥写,却是形散神凝,“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

作为一篇绘画题记,大多要描述画面的形象,叙说画家作画的过程,交代收藏者的得画经历,总之,不外以鉴赏、考订为主要内容。而苏轼这篇《文与可画筼筜谷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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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苏轼(诗神)

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进士。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讽刺新法而下御史狱,贬黄州。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颖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多惠政。卒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奖励后进。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其文纵横恣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并称“苏辛”。 又工书画。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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