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陵君救赵论

唐顺之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矣,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则楚、燕、齐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

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

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

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久矣。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帅师。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

作品简介

《信陵君救赵论》是明代散文家、军事家唐顺之创作的一篇散文。 文章首先论述了信陵君之罪不在窃符,在于心中没有魏王。信陵君窃符救赵,并不是为了魏国,更不是为了六国,而是为了与他有姻亲关系的平原君。因此,信陵君的行为属于权臣植党谋求私利。对于此事,魏王也有因宠幸如姬而疏忽之过。信陵君的做法是结党营私,魏王则失掉了君王的权力,作者认为后世应当引以为鉴,强调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性,抨击了目无君主的擅权行为。全文构思严谨,以驳斥原有论点开篇,陈述有条不紊。

创作背景

明朝正德年间,以刘瑾为首的宦官专权,达到了高峰。明世宗即位后,曾着手对宦官势力进行打击和限制,暂时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不久他便沉心道教,妄求长生,不理朝政,中外大权,一揽于严嵩之手。有识之士,莫不恶之。作者唐顺之就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之下,借“信陵君窃符救赵”为论题,对其功过得失进行辩证分析而写作此文。

  • 赏析

文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客观效果的角度,肯定了信陵君的窃符救赵。开篇二句自成一段,作者开门见山地亮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句中的“未足以”三字,用得颇具匠心、恰到好处。它说明作者对其既不是全面肯定,也并非全面否定,而是要进行客观的分析,“论者”所言,却失之于偏颇、武断。接着,作者又对强秦带来灾祸的危急以及当时的形势进行分析,总结出信陵君“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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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顺之

唐顺之

明代儒学大师、嘉靖八才子

唐顺之(1507年11月9日—1560年4月25日),字应德,一字义修,号荆川。汉族,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明代儒学大师、军事家、散文家、数学家,抗倭英雄。 嘉靖八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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