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春

李商隐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táojǐngshàngzhànniánfāng

xiàochùlínjìngkuīshíyǐnqiáng

gǎnyán西ziduǎnshuíjuéfēizhǎng

zhūzhōngxiānglèitóngmíngzuògu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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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判春》是晚唐著名诗人李商隐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可能表达了苛求得到皇室任用而又不得之情,或者表达了对损人利己的人的一种批判。

李商隐

李商隐(七律圣手)

晚唐著名诗人

李商隐(813—858),字义山,号玉溪生,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开成进士。曾任县尉、秘书郎和东川节度使判官等职。因受牛李党争影响,被人排挤,潦倒终身。所作咏史诗多托古以讽时政,无题诗很有名。擅长律绝,富于文采,构思精密,情致婉曲,具有独特风格。然有用典太多,意旨隐晦之病。与温庭筠合称“温李”,与杜牧并称“小李杜”。有《李义山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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