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

李商隐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黄昏封印(1)刑徒(2)愧负(3)荆山入座隅。

黄昏时候散衙封印,清点在押的囚徒,惭愧啊,有负你了,荆山,又映进座隅。

却羡卞和(1)刖足(2),一生无复没阶趋(3)

这时倒羡慕卞和,他被砍掉了双足,好免得一生一世,在阶前屈辱奔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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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是唐代诗人李商隐创作的一首七绝。此诗前两句写县尉之职的卑微低贱,不堪忍受,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后两句说羡慕卞和刖足,不须奔趋,用典自然巧妙,花样翻新,强烈地反衬出作者心中的愤慨不平之情。

创作背景

这首诗作于唐文宗开成四年(839)。当年李商隐再次应吏部试被录取,释褐为秘书省校书郎。这个职务虽为九品上阶,却是个清要之职,很容易升为翰林学士或知制诰之类。可是,由于朋党倾轧,他马上又被调补弘农(今河南灵宝)尉。按唐制,县尉只是个卑微的俗吏,低于县令、县丞和主簿,主要任务是负责地方治安。弘农属上县,但尉职亦不过从九品上阶,每日里在官府中趋走,待黄昏又要封存官印,清点囚徒。仅这些就足以让李商隐不堪忍受,况且还要他亲自处理那些无辜的黎民百姓。所以李商隐做不好县尉几乎是在他赴任之前就已成定局。事实上也是如此,《新唐书》本传说他“调弘农尉,以活狱忤观察使孙简,将罢去,会姚合代简,谕使还官”。终因“活狱”(即减免受冤囚徒的刑罚)而冒犯了上司。就在这种情形下他愤而辞职,这首诗就是当时他写给州刺史“乞假”的。

李商隐

李商隐(七律圣手)

晚唐著名诗人

李商隐(813—858),字义山,号玉溪生,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开成进士。曾任县尉、秘书郎和东川节度使判官等职。因受牛李党争影响,被人排挤,潦倒终身。所作咏史诗多托古以讽时政,无题诗很有名。擅长律绝,富于文采,构思精密,情致婉曲,具有独特风格。然有用典太多,意旨隐晦之病。与温庭筠合称“温李”,与杜牧并称“小李杜”。有《李义山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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