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赠太傅

苏轼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敕。朕式观古初,灼见天意。将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用能于期岁之闲,靡然变天下之俗。

具官王安石,少学孔、孟,晚师瞿、聃。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秕比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属熙宁之有为,冠群贤而首用。信任之笃,古今所无。方需功业之成,遽起山林之兴。浮云何有,脱屣如遗。屡争席于渔樵,不乱群于麋鹿。进退之美,雍容可观。

朕方临御之初,哀疚罔极。乃眷三朝之老,邈在大江之南。究观规模,想见风采。岂谓告终之问,在予谅暗之中。胡不百年,为之一涕。于戏。死生用舍之际,孰能违天;赠赙哀荣之文,岂不在我。宠以师臣之位,蔚为儒者之光。庶几有知,服我休命。可。

作品简介

《王安石赠太傅》是一篇创作于北宋时期的散文,作者苏轼。1086年(宋哲宗元祐元年)旧历四月,王安石去世。当时司马光主张对王安石“尚宜优加厚礼”,因此追赠太傅称号。此时苏轼任中书舍人,负责起草了这则诰命。

苏轼在写此文时,是在经受新党压制多年后青云直上的时候,正值旧党当政,是作为旧党中的一员大吏而起草这份文件的,但他没有以旧党的口吻全盘否定王安石,而是公正地评价了王安石, [2] 对他的事业、学术、文章表现了高度的理解与推崇,反映了苏轼秉心至公和阔大的胸襟。

创作背景

元丰八年(1085),神宗病逝,哲宗即位改元祐,起用司马光,吕公著等,新法遭到猛烈的抨击和逐一废除。四月,王安石病逝金陵,司马光写信给吕公著说:“褒恤之典,不可不厚。” 特追赠太傅。五月东坡奉令草制(皇帝的诏书叫“制”。中书舍人或为皇帝起草公文书,叫做“草制”)。

苏轼和王安石,在如何改革政治,如何振兴宋王朝的策略上,他们的观点是不一致的。因为这样,苏轼反对变法遭到残酷打击。元丰八年,神宗一死,哲宗年幼即位,由高太后管理国政,政治情况发生巨变。

反新法派的司马光、吕公著,刘挚等重新执政之后,新法废除略尽,新法派重要人物被认作“奸邪”,而先后受到贬斥。写作此文,正是苏轼刚由登州召回朝廷不久。

  • 赏析

此文层次清晰,布局得体,比喻形象,语句流畅,虽用韵语骈体,但已骈散结合,可以说基本上散文化了,所以并不艰涩难懂。此外,本文短小精悍。把王安石一生的业绩融入几百字的小文之中,显示出苏轼高度的概括能力。从另一个角度说,王安石一生的业绩很多,不可能全写,只有下一番选择材料的功夫了,所以说“重点选材”也是本文的特点之一。

这篇诏令虽然以朝廷名义颁发,但其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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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苏轼(诗神)

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进士。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讽刺新法而下御史狱,贬黄州。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颖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多惠政。卒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奖励后进。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其文纵横恣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并称“苏辛”。 又工书画。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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