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六章)

先秦 老子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1),吾以观(2)。夫物芸芸(3),各(2)归其根。归根(4)曰静,静曰(5)(2)命。(2)命曰(7),知(7)(8)。不知(7),妄(1)凶。知(7)(9)(9)(10)(10)乃王,王乃(11)(11)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

尽力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使生活清静坚守不变。万物都一齐蓬勃生长,我从而考察其往复的道理。那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它的本根。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静,清静就叫做复归于生命。复归于生命就叫自然,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做聪明,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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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老子

道家学派创始人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陈(后入楚)国苦县(古县名)。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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