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宇文判官

岑参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西xíngshūwèidōngwàngshíhái

zhōngfēngxuěliántiānshāshān

èrniánlǐnggōngshìliǎngguòyángguān

xiāngjiànbiéláitóub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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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寄宇文判官》是唐代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是一篇寄予友人的作品,此诗先言在西域的蹉跎岁月及艰苦、单调的工作环境;最后以头发斑白来表明对友人,亦是对家乡的思念。全诗语言朴实,感情真挚,于平淡中见真情,表达了难以遏制的哀伤之情。

创作背景

唐玄宗天宝八载(750),作者充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初次出塞,满怀报国壮志,在戎马中开拓前程,但未得意,因而心情压抑,于第二年作《寄宇文判官》此诗寄予友人以望泄愁情。

岑参

岑参(诗雄)

唐代著名边塞诗人

岑参(717—770),荆州江陵(今属湖北)人。出身于官僚家庭,但父亲早死,家道衰落。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年间,两度出塞,居边塞六年,颇有雄心壮志。安史乱后回朝,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转起居舍人等职,官至嘉州刺史,世称岑嘉州。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与高适并称“高岑”。其诗题材广泛。有《岑嘉州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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