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十首·其五·韩信

佘翔

原文 拼音版

楚汉方龙斗,雌雄未可知。

淮阴起屠钓,佐汉一定之。

垓下兵已破,龙准偃旌旗。

楚人威震主,云梦亟相随。

兔死走狗烹,鼎镬所不辞。

妇言赤三族,韩彭良足悲。

以此感壮士,贻笑屠中儿。

饥从漂母饭,千金报不移。

佘翔

佘翔

明代官员

佘翔(生卒年不详),字宗汉,号凤台,莆田黄石人,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中举,当过安徽全椒县令。任内,他办案神速、公正,江淮间颂其神明;后与某巡按御史抵梧,即日就辞官拂袖而去,漫游名山大川。其著有《薜荔园诗集》四卷千余首;其诗“雄丽高峭”且“有清致”。当时文坛领袖王世贞曾赠诗给佘翔曰:“更教何物夸三绝,为有佘郎七字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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