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十二首·其六

释函是

原文 拼音版

捡点作天子,天命不可违。

黄袍竟加身,人心奚所私。

惭负若之何,清夜终难欺。

试以询仁后,处此宜胡为。

干戈将揖让,遂古良有之。

百姓讵勿恤,残虐当歼夷。

事类乖中情,君子之所非。

幼主岂独夫,恩遇匪丛疑。

姬公苟莫恃,孺子谁与归。

申菽其不芳,粪壤以充帷。

沧溟胡宁枯,昆崙胡为移。

荃蕙化为茅,久旷安足知。

赵氏一块肉,三百以为期。

释函是

释函是

明代诗僧

函是(1608—1686),字丽中,别字天然,号丹霞老人。本姓曾,名起莘。番禺人。年十七补诸生,与里人梁朝钟、黎遂球、罗宾王、陈学佺辈,并以高才纵谈时事,举明思宗崇祯六年(1633)乡试第二。会试不第,谒僧道独于庐山,祝发于归宗寺。既返广州,主法诃林。明亡,徙番禺雷峰,创建海云寺,举家事佛。孤臣节士,皈依者众。历主福州长庆、庐山归宗,及海幢、华首、丹霞、介庵诸刹,晚年主法雷峰。著有《瞎堂诗集》等。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四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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