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泰誓上

先秦 伏生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

周武王十三年春天,诸侯大会于河南孟津。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勋未集。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祗,遗厥先宗庙弗祀。牺牲粢盛,既于凶盗。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惩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予小子夙夜祗惧,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厎天之罚。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上天帮助下民,为人民建立君主和师长,应当能够辅助上帝,爱护和安定天下。对待有罪和无罪的人,我怎么敢违反上天的意志呢?力量相同就衡量德,德相同就衡量义。商纣有臣亿万,是亿万条心,我有臣子三千,只是一条心。商纣的罪恶,象穿物的串子已经穿满了,上天命令我讨伐他;我如果不顺从上天,我的罪恶就会跟商纣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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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生

伏生

中国汉代时期文学家

伏生(前 260—前161年),字子贱,汉国济南人 ,曾为秦博士。世传的今文《尚书》皆出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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