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珠篇

乔知之

原文 译文 拼音版

石家金谷(1)重新声,明珠十(2)娉婷(3)

石崇家的金谷园最看重新的歌舞伎艺,不惜用十斛明珠买下美妓绿珠。

此日可(1)君自许,此时可喜得人情(2)

此日是他给予怜爱之日,此时是可喜得到人的愉悦之时。

君家闺阁(1)不曾关,常将歌舞借人(2)看。

你家的内室夫人不曾为难于我,时常把我的歌舞借给别人看。

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1)

而那凭意使气逞雄作豪而不讲理的,以他骄傲的势力来横加干涉、威逼。

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铅粉(1)

与你辞别终究是不忍分离,只能徒劳地掩袖拭泪擦毁了粉妆。

百年(1)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2)

在这高楼之上你我至此永别,一旦之间我用自尽表明忠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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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绿珠篇》是唐代诗人乔知之创作的一首七言古诗。首四句忆昔,叙述绿珠初进石家并倍受石崇的怜爱;次四句指出绿珠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最后四句,紧承前诗,叙写绿珠的惨死,语言中充满悲愤。全诗虽咏绿珠,实则借以抒发诗人对其侍婢窈娘的爱恋和对武承嗣的怨愤。诗分三节,每四句一节,意随韵转,语调慷慨激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创作背景

据《旧唐书·乔知之传》记载:“知之时有侍婢曰窈娘,美丽善歌舞,为武承嗣所夺。知之怨惜,因作《绿珠篇》以寄情,密送与婢,婢感愤自杀。承嗣大怒,因讽酷吏罗织诛之。”由此可知,由于诗人的爱婢窈娘同样遭到了与绿珠相似的命运,于是怀着对权贵势力强取豪夺的强烈怨愤,写下这首《绿珠篇》。

乔知之

乔知之

唐朝大臣

乔知之(?一697),同州冯翊(今陕西大荔)人。武后垂拱二年(686)官左补阙。刘敬同北征同罗、仆固,诏知之摄侍御史,监护其军。迁左司郎中。《通鉴》载其事于神功元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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